歐洲在十六世紀已有各類不同形狀及大小的提琴,到十七世紀時統一為現在的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及低音大提琴。拉弦以弓毛磨弦線震動發聲,有很多不同的運弓方法,亦可捨弓而用手指樂器一般撥弦發聲。琴音量變化可以很大,音色純正,富歌唱效果。又因管樂消耗氣息,要兼顧吸,不宜多用,故弦樂組在管弦樂隊佔很重要地位。
木管部份分長笛、雙簧管、單簧管、巴松管及上述各樂器的附屬高、低音樂器。其功能或音域都類似弦樂的第一、二小提琴、中提琴及大提琴,很多時用來豐富上述弦樂組的音色及對比。例如長笛與第一小提琴、雙簧管與第二小提琴共奏同一樂句等。亦有木管組與弦樂組作交替的演奏及其它更複雜的編排。木管組開始成立時所有樂器皆用木製,按鍵有用金屬製,故稱木管樂,廿世紀的長笛雖用金屬製,但仍被列為木管樂器。
又稱打擊樂,有可能是最古老的樂器類。因人類未造管弦類樂器前,相信已有用石或木敲擊作樂。敲擊樂器可分成無音高或有音高,前者只發出一固定音聲音,不可以奏有不同音的旋律,只宜作節奏樂器用;後者有音階排列,可以奏旋律或節奏。